關于印發《關于加強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的若干規定》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關于加強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的若干規定》,已經市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
深圳市水務局
2018年5月17日
關于加強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
管理的若干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進一步提升我市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打造與現代化國際化創新型城市相匹配的建設工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各類新建、擴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裝飾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道路交通工程、水務工程、電力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條 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工作應遵循“安全、綠色、美觀、實用”原則:
。ㄒ唬┨岣呤┕ぐ踩芾順藴屎驮O施設備安全性能標準,強化安全教育培訓效能,提升建筑工地安全生產水平;
。ǘ┴瀼鼐G色發展理念,優先使用可循環利用的材料及裝配式產品,提升施工現場環境保護標準;
。ㄈ┨嵘F場設施設置標準,打造整潔、美觀的外觀形象,實現與城市景觀的和諧統一;
。ㄋ模┘骖櫧洕鷮嵱眯院徒ㄔO項目分類適用性,集成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行之有效的技術、措施,推廣智能化與信息化技術。
第四條 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具體標準,按《深圳市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以下簡稱《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執行。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編制《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及其計價標準,根據需要動態調整;市交通、水務等部門可結合《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和本行業工程特征,制定相應實施細則。
第五條 建設、交通、水務等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能,依照《安全文明施工標準》等標準規范對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發改、財政、審計等部門在工程立項、工程款撥付、造價審計等過程中,應統籌考慮安全文明施工費用。
環境、食品安全、人力和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等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能,督促指導建設工地開展環境保護、食品安全、教育培訓、職業健康等方面的標準化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主體責任
第六條 建設單位對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負總體責任:
。ㄒ唬┰诮ㄔO工程和建(構)筑物拆除工程招標或者直接發包時,明確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措施,按照建設主管部門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技術標準,依據市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測定的相應費率和計價標準,合理確定并單列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依法進行工程招投標的項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應當作為不可競爭費。
。ǘ┒酱賲⒔▎挝宦鋵嵃踩拿魇┕藴驶芾淼南嚓P措施和要求,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顚S眠M行核查。
。ㄈ┰诂F場周邊張貼開工通告,通告應當包括工程概況、施工計劃、建設各方主體名稱及項目負責人姓名、投訴舉報電話等內容。對交通影響較大的城市道路占道施工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制定交通組織疏導方案、應急預案和道路修復方案,并通過市級以上電視臺、報紙、廣播電臺等媒體發布施工通告、公交臨時調整等信息。
。ㄋ模┢渌煞ㄒ幩幎ǖ慕ㄔO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責任。
第七條 施工單位對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負主要責任:
。ㄒ唬┌凑招袠I現行的規范、標準,編制安全施工專項方案及文明施工專項方案,落實安全防護用品和設施配備、施工風險源管控、安全教育培訓、應急管理等方面的安全生產標準化以及文明形象、環境保護、現場衛生、職業健康等方面的文明施工標準化。
。ǘ┐_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顚S,在財務管理中單獨列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項目費用清單備查。
。ㄈ┦┕た偝邪鼏挝粚ㄔO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使用負總責;建設工程采用工程總承包形式的,工程總承包單位對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使用負總責。施工總承包單位或工程總承包單位(以下統稱為“總承包單位”)應當按照本規定及合同約定及時向分包單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偝邪鼏挝徊话幢疽幎ê秃贤s定支付費用而造成分包單位不能及時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導致發生事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主要責任。
。ㄋ模┢渌煞ㄒ幩幎ǖ慕ㄔO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責任。
第八條 監理單位對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負監理責任:
。ㄒ唬⿲κ┕挝宦鋵嵃踩拿魇┕藴驶芾砬闆r進行現場監理,應將安全和文明施工專項方案是否符合標準要求納入開工條件審查內容,并組織建設、施工單位進行開工條件驗收。專項方案不符合標準要求或開工條件驗收不合格的,不得簽發開工令。
。ǘ⿲κ┕挝晃绰鋵嵉陌踩拿魇┕ご胧┑,應責令其立即整改;對施工